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今年1—11月份,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共上诉21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5%。
三是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今年以来,定期回访2次,帮教、考察22人犯。
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以“创建平安**,加强综合治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我院在《**通讯》发表综合治理调查报告2篇;印发了宣传材料XX余份;新华社、中新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山东卫视、《海岛日报》、**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媒体采用“严打”整治斗争宣传稿件23篇;向上级法院和市委报送信息100余篇,其中最高法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信息1篇,省高院采用简报1篇。此外,我院积极实施“法制园丁工程”,有5名法官被**市职教中心、西关中学和杭州路中学等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为学校老师、学生讲授普法课、解答法律问题,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中小学学生的守法意识,遏制了青少年犯罪上升势头去年。今年以来,我院共给各类学校普法授课20次,受教育师生多达2万余人次。此外,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5条,受到人们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