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热衷于做样子、搞形式;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⑷岗位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标准不高;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提请办理、支持、配合、协助的工作,不办理、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存在“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难办”或“中梗阻”。
⑸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或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敷衍应付或执行不力,贻误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3.“乱作为”行为整治重点:
⑴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等事项,或违反程序处理监管事项。
⑵在行政监管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让当事人逃避责任,使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⑶在履行监管职责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或提出其它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 利;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
⑷工作纪律松弛,思想散漫,纪律意识淡薄,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玩手机游戏、炒股。
范文二
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天池镇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现已印发相关单位执行。
二是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县委相关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等。
三是设置专项整治活动公开栏、宣传栏、led显示屏、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四是开展“履职、尽责、服务、奉献”专题讨论会,全体机关干部及派驻部门等40余人参加。干部就自身工作职责和个人实际,踊跃发言,提出建议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40余份。
五是机关干部职工就“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开展自查自纠,填写整治清单。查找自身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目前整改进度,交由分管领导审核。现已收到整改清单30余份,查找问题70余条。
六是撰写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向各网站报送,广泛宣传,扩大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