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学生助人为乐方面的表现
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倡导的助人为乐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自古就有“君子成人之美”“为善最乐”“博施济众”等广为流传的格言。人有三乐:自得其乐,知足常乐,助人为乐。把帮助别人当成自己最快乐的事情,是博爱的表现,也是社会对大学生的殷切期盼。养成助人为乐的习惯,将是大学生一生受用不尽的精神财富。大学生应当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力所能及地关心和帮助他人。在调查当中,对于社会公益活动有57.75%的人选择“经常参加”,有37.97%的人选择“没兴趣,出于任务,偶尔应付”,另外有4.28%的人选择“不参加”。参加公益活动是大学生社会公德的良好表现,它体现了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当代大学生中,大部分同学很少接触社会,很少涉及世事纷争,也因此保存着那颗原始的善良的感恩之心。在一个关于无偿献血的个人访谈中,受访大学生回答每个问题都干脆利落,毫不犹豫。献血时她自主争先,觉得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当被问到“有人说献血很危险,甚至有可能感染疾病,你想过吗?”她回答很干脆:“没有,没想过。我只觉得我自己身体很好,抽点血没关系。”从调查数据也显示,对于无偿献血,有58.63%的同学积极参与,还有36.31%的同学想去,但没时间,只有10.06%的同学认为这是医院在挣钱,不会去献血。
三、大学生遵纪守法方面的表现
遵纪守法的实践是提高人们社会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人员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正常生活秩序可能受到影响,这就需要用法律与法规来维持。大学生应当全面了解各项法律法规,熟知校纪校规,牢固法制观念,“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然而,当代大学生遵纪守法状况并不是很好,一是大学生对法学理论知识较欠缺,据调查,对我国法律体系很了解的仅占2.8%,了解一些的占64%,还有近25%的人称不了解。在被问及是否知道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时,能答出6项以上的只有12.2%。常言道,知法才能守法,大学生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往往由于不懂法而错失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二是大学生对涉法问题的认知较模糊,比如对“抓住小偷后围打”,仅16%的同学认为打人不对,84%的同学认为“小偷作恶人人可以打之”,而对于个别学生因盗窃同学财物而被处罚,大部分学生又选择了“放过他们”。大学生对现实社会中发生的涉法事件以及新闻媒体报道的案例往往未经深层次的理性分析与思考,仅仅根据事件的表象情绪化地发表极端评论,这说明了大学生对于法律认知的不成熟性。三是大学生遵纪守法意志较薄弱,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考试作弊更是屡见不鲜。在关于考试舞弊的调查中,竟有93.2%的同学认为舞弊不足为怪,能够泰然处之。在南京某高校的一次调查中,居然有56.7%的人根本不相信有从未作弊的大学生存在,这反映出的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同时也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的规则意识不强。许多大学生过早的有了世故圆滑、投机取巧的意识。诚然,要改变这一现状不仅要靠社会的正确引导,更主要的还是大学生自己增强思想道德与法律意识。
四、大学生环保意识方面的表现
环境保护也是社会公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我们周边环境的日益改善,大学生逐渐意识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根据调查了解,当外出制造了垃圾却暂时找不到垃圾箱时,有87.05%的同学会“找到垃圾箱后再丢”,有6.22%的人选择“随手丢掉”,另外有6.74%的人可能碍于面子,会“找个角落再丢”。在不破坏环境卫生这方面,大部分同学能“独善其身”。然而对于真正以主人翁的态度来对待环境保护时,大学生做得还远不够,即不能“兼济天下”。比如,当看到地上有垃圾时,只有5.73%的人会马上弄干净,而有80.21%的人想弄干净但最终没做,其余14.06%的人干脆不理。究其原因,当今的大学生爱面子,觉得那些俗规矩太死板了,大家都不去做而我一个人做很别扭,所以在可以选择逃避时尽量逃避。21世纪需要的是“弯腰精神”,多弯一次腰就给世界多一份洁净。
综上分析,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公德状况良好,基本符合一名当代合格大学生的标准,但仍有很多方面的不足。如何谨记肩上的神圣责任,时刻以社会公德典范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让自己变得更完美,是大学生应思考解决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