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结束后,将治理效果评估报告及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主动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文书、指令,及时积极整改消除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保证制定、及时修订和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建立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登记、安全评估、报告备案、监控整改、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点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设立重点危险源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6.认真做好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全员培训达到百分之百。
7.加强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证所发事故及时如实上报,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8.严格执行《劳动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保证劳动合同签订率、合同登记备案率、工伤保险缴纳率及职工培训率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对所发生事故伤亡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赔付。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代表本人和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