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乡认真对照清理工作总体要求,于2015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对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自查。通过自检自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并做到了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乡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和实施范围。取消了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除了按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资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二)关于取消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情况。经自查,乡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没有通过摊派向企业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没有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关于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乡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没有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关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执行情况。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乡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没有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乡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下级上缴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资金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机关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定期对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乱发放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滥发奖金工资补贴清理自查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我局按照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财预〔2016〕7号)文件精神,对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止是否存在乱发钱物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正风肃纪“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及时成立乱发钱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认真清理整改。
二、精心准备,检查到位
我局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乱发钱物问题进行全面的清理自查。在清理自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深入、突出重点,杜绝“走形式”,确保扎实有效。
(一)严禁巧立名目乱发钱物。
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乱发钱物现象,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没有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规范工资性支出发放方式。
加强工资发放管理,完善工资发放相关规定。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按要求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统一核算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
(三)严格经费预算约束。
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预算与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没有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其他专项经费,没有报销违规发放物品产生的费用。
(四)严格控制支出。
严格支出控制,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据合规。做到每笔支出都有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报销人三方签字认可,才能列支。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报销上,必须三单(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齐全,才能予以签字报销,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清理,我单位无乱发钱物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廉政办公,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杜绝任何违反中央规定和财经纪律的事件发生。